下一个是?
全中国禁止电动车的城市很多,不过这三个地方更为过分:济南:2017年3月份,济南严查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禁止电动车通行,禁止电动车销售,多家电动三轮四轮企业的线下专卖店关门,济南及周边市场销量下滑50%到60%,受济南此次整治行动的牵连,全国销量下滑20%到30%。消费者心惊胆战,出行甚至用以生活来源的工具没有了,人们愤愤不平。经销商曾经联合上书声讨。

近日,非法查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济南市原副市长,人大代表王新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经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副市长职务被取消,难逃被双规的命运。
东莞:2007年8月15日,东莞开始限制电动车上路行驶;2013年11月,东莞工商部门发布电动车“禁售令”,禁止在东莞区域销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为此,东莞针对电动车和摩托车成立了“治摩办”,组织工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每月排查,即使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一旦上路也会被查扣,显然这是违背国家法律的。

曾被东莞电动车经销商称为“三禁”书记的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一案,5月31日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刘志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知名主持人孟非也在一档名为《零距离》的栏目中特别的对江苏盐城的非标电动车整治进行了犀利点评,大快人心!
从常理看,解决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上升问题不能依靠禁止,而要借力于疏导和教育,依赖于强化交通规则和管理。不可否认,电动自行车乱抢占道路问题,与城市交通层级结构不合理有关。如果连这些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有关部门就急于对电动车出台“一刀切”的限重、限速规定,是否存在考虑欠妥?现在看来,这值得商榷。
城市管理要听从民意,如果包括利害攸关的市民存有强烈的质疑和反对,那管理部门就应当进行“第二次思考”,反思自己的决策程序或者政策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否则在政策付诸实施中,导致民怨沸腾、怨声载道,最后依然很难实施,落得形同虚设,那么,就会大大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 跟谁学的呀,国家规定了吗 都不要吃喝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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