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公安局专题召开公安机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出台了《公安机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根据《徐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了《徐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交通管制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
根据重污染天气突发性、实效性和应急任务的多元性等特点,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应急预案和相关交通管制措施的施行。
蓝色预警交通限制措施
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警部门随即启动应急响应,实行以下措施:
通过电台、报纸、微博、手机信息等形式,滚动播发相关信息,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避免日间加油;
利用道路上设置的交通诱导设施,播发相关提示,提醒驾驶人员控制车速、谨慎驾驶,防止事故;
各交警部门、单位民警进入应急备勤状态,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抽调警力上路执勤疏导交通,同时深入辖区单位、社区及学校等,开展宣传动员和检查督促工作。
黄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警部门在全力做好蓝色预警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实行以下措施:市区道路禁止各类运输散装物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橙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警部门在全力做好黄色预警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实行以下措施:
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我市建成区域内的道路通行,加大对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的查处力度;
市区道路禁止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通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全力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以及道路喷洒、人工降雨等应急措施的实施。
红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警部门在全力做好橙色预警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实行以下措施:
除与应急相关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公私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