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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耀邦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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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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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8 1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邳州市耀邦公馆开发商以商品房在建,尚未封顶,未在公积金管理处办理准入手续为由,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强制购房人使用商业贷款。请问,开发商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文件《关于维护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合法权益的通知》(徐公积金[2018]6号)第五款之规定: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机构,由市公积金中心稽查大队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稽查大队涵告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并于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请问应该哪个部门管理,邳州公积金中心说耀邦这样是违规的,也没有处理意见,徐州公积金中心稽查大队说他们管不着,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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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7-28 14: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这些职能部门就相互推诿扯皮,任由开发商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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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8 19: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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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8 19: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听说耀邦东门规划千岛湖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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