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中国农民工

(已回复)邳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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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 09: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自然资源局领导,你们应该多看看国家法律怎么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占用3亩以上,必须国务院批准,你们说的建设用地,是哪一级批准的?谁有这个权利?哪一级能大过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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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 19: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莫要假正经 发表于 2020-5-12 10:35
楼主是典型的“白衣天使”文笔,既然你都说了土地性质变更时应依法公示,那么土地部门肯定会有公示文件, ...

你的腔调及新手上路的ID证明你不是舔苟就是自然资源局的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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