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将电价红利惠及终端用户,日前,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深化转供电主体责任政策落实约谈会。全市转供电主体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市经济发展局、市供电公司业务负责人,对转供电企业在落实政策上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进行解答与指导,从根本上找出合理解决的办法。 会议传达了全市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下发了《转供电价格监管实施意见》,要求转供电企业对标找差,主动开展自查,并对自查结果及时上报。 会上,各转供电主体单位还签订了《转供电价格承诺书》,表示将落实国家降价政策,保证让终端用户享受到国家红利。 通过此次转供电主体约谈,提高了企业服务社会、自律经营的意识,有力促进了邳州一般工商业户的健康发展,打通了国家政策红利传导的“最后一公里”。 【新闻链接】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如果终端用户的电费不是直接交给供电公司,而是交给转供电主体,那就是转供电了。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他们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收取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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