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某等14人自2017年3月受雇于顾某,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满铁路工程段施工。施工结束后,工程发包人将工程款拨付顾某,但顾某仅向窦某等14人出具欠条,未实际支付工资。就此,窦某等14人走上漫漫讨薪路。
多次催要无果后,窦某等向邳州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顾某仍未履行,窦某等14人先后向邳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邳州法院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依法查扣了被执行人顾某银行存款10万余元,但顾某之后不再使用其名下的银行账户,且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甚至还躲了起来,执行干警经多次查控也没有发现顾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干警经多方走访了解,终于发现顾某的行踪线索,火速出击,依法对顾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过执行干警从情理、法理的法律释明及劝导工作,慑于严重的法律后果,顾某家人最终交纳执行款46万余元。至此,窦某等14人被拖欠的工资共57万余元得以圆满到位。
欢迎光临 邳州论坛 (https://www.pzzc.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