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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人于2016年10月份去君临华府看房,咨询露台问题,被告知房屋设计更改,沙盘未调整,具体更改细节未告知。11月份签署购房合同,后发现问题,被告知,一切以合同相关条款为准,合同是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制式合同且已经过审核批准。
2017年春节后,自发到工地附近考察,发现居住环境做了大的调整,一是配电室位置变动,二是配电室面积变动,三是相关绿化调整。咨询置业顾问,被告知规划早在2016年2月份已经规划局同意变更并公示,质问为何不事前告知,却被置业顾问呛声,买的是最贵的房子,绿化变动反正小区还有其他绿化且满足需求。
针对以上经历,本人有如下疑问:
1、政府相关部门在收受契税和审阅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够尽职尽责强制开发商进行公示?
2、开发商销售宣传用品与实际不符,相关职能部门在做什么?
3、置业顾问没有事前告知,事后推搪,开发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在干嘛?难道只会坐在办公室电脑后面打打字喝喝茶么?
4、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所有企业、个人和政府相关部门,在签字前都有声明,禁止买卖个人信息,结果还是接到装修公司的多个电话,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你们的征信在哪里?你们的公信力又在哪里?
5、拨打0516-12315,被告知商品房属于特殊商品,不在受理范围,那我想知道你们在征收相关税费的时候,在行驶权利,为什么在老百姓投诉的时候,却又说不再受理范围?
6、拨打0516-12345,被告知属于12315范畴,且被告知规划局(0516-86224268)和住建局电话(0516-86224515),结果直接是没声音15秒前后直接挂断,我都不知到这个事情,如果投诉到底找哪个部门,老百姓的权益真的不是权益么?太极这么好打,教教我可以么?
7、上述所有,都是本人亲身经历,说实在话,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在我个人的心中,是负分,不是我不爱家乡,是家乡将我堵在门外,无法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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