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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梁最终让人心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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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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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5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从去年12月份有业主进入工地,发现工地的各种不规范,偷工减料开始,中梁始终不让业主省心,问题需要业主发现,监工无用,更改备案,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没有进行论证,开发商坚持违约在先,业主你闹你的,我就听听。上房违约,规划验收不通过,又来了个概念性备案,你是真敢想,也是真能作,严重的欺诈销售,桥不断不回头,我看你还能走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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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2 2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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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2 2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政府信箱是不是只能用一次,用第二次提示信息错误,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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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2 2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示,并书面征得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的同意,超过70%以上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书面同意的,方可办理变更手续。此上一段话是对购房合同的简单阐述。中梁绿化建设完毕验收不过去才向规划局提出变更方案,想想都不可思议,如此违法行为为何不去追责?上千业主等待收房回家,中梁方面始终没能出面和业主协商,单方面靠业主去找门路,去维权。错要有做错的态度,老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房钱”,如此以身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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