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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皖物流中心建设单位违规取得产权证 拒付承建商数亿元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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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8 1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唐全海投诉称,其承建的苏浙皖物流公 司项目工程,在没有施工单位提 供任何竣工 资料且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竟然取得不动产证,致使唐全海讨要工程款无果,苏浙皖物流公 司项目工程也因此沦落为烂尾工程。对于建设单位违规取得不动产证的问题,此事 件已反映九年未果。
江苏苏浙皖物流集 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浙皖公 司)成 立于2008年7月8日,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人 民币, 2008年12月取得溧阳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实施江苏苏浙皖物流中心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溧阳市溧城镇平陵东路388号。
一期项目工程建筑面积计191614平方米,土建工程施工总包为唐全海,挂靠于江苏天腾建设集 团有限公 司,借用其资质进行实际施工。2009年11月2日,苏浙皖公 司作为发包人与名义承包人江苏天腾建设集 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腾公 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开工日期为2009年11月8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11月8日。合同价款暂估1.8亿 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待工程竣工后每年按5:3:2支付。
2011年底,唐全海承建的钢结构仓库用房、商住楼等主体工程完成,但水、电、消防等设施尚未安装,一期工程不具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条件,建设单位在唐不知道的情况下竟办 理了苏浙皖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手续。2012年11月26日,建设单位办 理了房产证26本(房权证面积计191614.46平方米)。随后,建设单位以上述苏浙皖公 司工程项目所办的房产证及土地证为抵押,共向相关金融机 构贷 款近20亿 元,该巨额资金并未用于案涉项目工程,更未用于支付唐全海的工程款。
苏浙皖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开建后,实际施工 人唐全海在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自垫资金进行项目施工,在资金极端困难时被 迫对外借贷维持工程正常进行。到2012年,由于江苏新时代控股集 团有限公 司无力偿还银 行借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因资 金 周 转困难停工,至今未通水、电,未安装门窗,园区内荒草丛生,成了让人揪心的烂尾项目。
2019年9月,《民 主与法 制网》和《人 民网江苏频道》等媒体分别以《江苏溧阳一重点项目为何“落难”》、《常州一省重点项目征 地后不使用,3000亩农地撂荒8年》等题予以报道。
针对相关情况,2020 年11月11日,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关于唐全海信 访事项的答复意见》回应:苏浙皖物流中心项目,20О8年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在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 件情况下,擅自于2009年11月开工建设。
2010年10月28日,市政 府召开专题会 议,将该项目列为市服 务业重点项目,要求相关单位“特事特办,予以积极支持”,2010年11月,该公 司地块申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11年4月,申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苏浙皖物流中心工程项目违规开工,对该公 司进行了罚款处理,经过该公 司委托南京一单位对房屋鉴定合格后,按照溧阳市建设局相关规定,2012年为该项目一期办 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书。
在此事 件中,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不规范之处,市纪 委监委已于2018年1月受理并调 查,并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予以了诫勉谈话。
住建局在回 复中建议,资产抵 押 贷 款用途及工程款事宜,可以通 过司法途径解决。
唐全海认为,在此事 件中,溧阳市政 府部门避重就轻,只是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但没有对相关单位进行追责。
唐全海向记者反映,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截止如今,其投资的工程款及利息为约陆点伍亿 元。目前,建设单位所有资产已被乐某某以抵押的方式掏空,无法追讨其合法的工程款来偿还债务。 2018年5月3日,唐全海爱子也因承受不了家庭变故及债权人讨债的持续压力而选择轻生,酿造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寰惨 剧。
2021 年6 月,唐全海再次请求媒体进行舆 论监 督,央 视СCTV《今日说法》特邀嘉宾张荆教授在新媒体大型法 制访谈类节目《说法》新一期专题《江苏溧阳:苏浙皖物流中心撂荒9年,背后真 相令专 家叹息》中详细对该案情进行了剖析。据投诉人反映,自节目播出后,溧阳市人 民政 府没有一个官 员出来解答。
对于该事 件的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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