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徐芳芳

现在的社会我们去什么地方去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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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9 18: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打了也没用,就说让你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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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9 18: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风轻云淡gao 发表于 2021-08-16 21:10
天惠宁玥府和金桥城市花园是不是一个?

是一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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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9 18: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你说我们老百姓买个房子容易吗?七凑八凑买个房子,在哪都借钱还要还账,还要还贷款,这么多年了不给我们上房,我们去找还派出所,还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去了。你说现在的社会我们要去哪里说理去?售楼部的骂人他们不逮,我们这个没骂人的反而把我们逮到派出所去了,看来他们后面有人,我们这个都是百姓,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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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9 18: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llin 发表于 2021-08-14 18:33
天下乌鸦一般黑吗?
这年头,哪都需要有熟人,就连派出所这样的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公仆”也是。打人了,砸人门砸人锁了,没事,只要你里面有人那都不是事;被打了,门被砸了锁被砸了,你没有熟人你活该!
云鼎新福地,经过大半年的维权反映,终于上上房了,拿到了业主档案,交了物业费,维修基金。在大队出面,信访出面,派出所徐所长见证下完成了一切手续,我也签了停诉息访通知书。当我去看我的房子时,房门门锁被砸,门开着,门口还有狗看门,还乱咬人!报警出警很快,十点半不到进运东派出所去处理,下午五点还没出来!你们是准备强行把我关了吗?还把我手机没收!在公平公正的处理下需要没收我的手机吗?怕我录音录视频吗?你们这也叫吃一堑,长一智吗?中午两个半小时你们下班吃饭休息,我被关在里面不给出来,我报的警,人家砸我门锁,反倒我像个犯人被你们扣起来吗?我让给我送瓶水还不耐烦!处理方面更是不敢恭维,问两句就走,直接不提砸门砸锁的事!比之前那次报警强多了,还没有要拘我要办我!直说房子的事,我的房子不需要你给我判,你也没权判,我的手续齐全,你要能判那你还让我去法院告干嘛!没办法,光知道人家女婿在派出所里面是红人,可不知道还不止一个。打见证所长电话,一句今天不当班就结束通话,打另外一个所长电话也在踢皮球!最后还让我签订不合理的协议,不签不给我走!希望我将来需要这份协议的时候你能给我出示出来!还让我去走法律程序,试问我手续齐全,到哪里都说的清,到运东派出所就说不清。不怕执法者不懂法就怕执法者装不懂!
黑暗处处在,如果连派出所这个讲理的地方都是黑暗的,那还有说理的地方吗?但我相信还是会有主持公道的人的!希望你们这个所谓的人民“公仆”能行的正做的端!

都是官官相护,只要有人里面什么都好弄,只要你没有人什么都没用,像我们这个百姓有么用呀?人家当官的肯定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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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9 18: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我们是老百姓去哪里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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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0 12: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杨,柳,榆 发表于 2021-08-04 18:35
我的眼睛都被东湖派出所许凤可用化学药水喷瞎了。

还有这样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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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0 12: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这个世界表面上一片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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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3 18: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能不能去法院起诉  法院起诉 法院起诉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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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3 18: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杨,柳,榆 发表于 2021-08-04 18:37
我的眼睛都被东湖派出所许凤可这个土匪,畜牲用化学药水喷瞎了。许凤可怎么还不去法院告我呢?你就是个缩头乌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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