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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户镇四户村村部的变色龙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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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4 0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徐州
自2020年2月12日,银杏树无故被损至今村部每个节点的言行堪称金典:
在受害人到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要求做笔录在门口等待期间1.砍树侵占土地之人王某,在派出所门口扬言已与派出所内冯姓所长打过招呼,打官司打到北京也奉陪到底2.治调主任王某要求受害人无偿让出砍树部分土地并不得追究砍树人的任何责任的前提下砍树人签协议保证以后不再损害树木,以方便达到为侵占受害人合法承包地的目的,3.村支书以调解为理由,以流转土地或者村部承包来要求受害人放弃承包地的经营使用权,被受害人拒绝,4.在受害人拿到土地确权书发现被侵占土地确权面积少0.8亩的时间点上,受害人经12345及市长直通车多个维权平台反映,村部给出的回复先是按户分,一户0.4亩,后又是苛扣土地已在2017年补齐,受害人多次要求村部拿出历史底帐实地测量争议地,但村部均以底帐遗失为由,多次只测量受人土地,把分洪渠及河堰分封算在承包面积中,多次给各平台反馈颠倒是非的调查结果








5.在四户镇信访及四户村部领导的齐心合力下,受害者的追地之履是无理诉求,有调查结果为证,证人证言具在,只是所谓的证人其一,是生产队老队长王某,不识字,关于签字是土地记录员陆某代签,其二,作为I地记录的陆某利用职物之便,公权私用,强行侵占受害人土地二三十年,现土地已追回,付上协议书,并且其多次扬言,给你多少地你种多少地,给你多少钱你领多少钱,现在全部成事实,苛扣受害人大棚承包款七年,也已追回,其三证人,涉及争议承包地的东邻,其承包的是河堰,是由其弟任生产队长时承包,受害人多次找到其弟问承包河堰底帐去向,其弟再次声称遗失,对于受害人经法院判决的土地不服,且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多次上门辱骂受害人,并拔除法院及村部砸下的地界,并在受害人承包地中埋下石灰杆拦上柵栏,至今还在受害人地中,对于这种有失公允的调查却被镇信访采纳且存档,对受害人而言公平在哪?证人三多次扬言,受害者的诉讼被其操控,让你赢你赢,让你输你必输,砍了你的树占了你的地不会赔你分毫,第一场地的官司他让受害者赢的,但这一次赔偿官司必输,到底是什么样的保护伞能左右了镇政府,镇信访办,镇派出所及法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6.`在2020年2月29日在村部由多人达成所谓的公平的且至今并未履行的协议,300元赔偿金在村部的种种运作下由部分赔偿到一次性赔偿,被侵占的土地由受害人诉至法院追回,但侵权人的苗木至今还种在受害人承包地中












村部作为最接近基层,最接近群众的部门,其种种行为实在让人心寒,对于受害者,不能公平的对待,按事实处理纠纷,有意无意的包庇和不作为,助长了侵权者的嚣张气焰,对于维权的过程中遇到的相互推脱责任毫不作为,惧怕当地黑恶势利,每一份嚣张的背后都有一双黑手支撑,每一次跋扈的影子里都有特权的纵容,不由得让人疑问,究竞是什么是谁给了他藐视一切的勇气?让他如此有恃无恐,是什么样的权力,什么样的关系,能让其享有超越规定甚至超越法律的特权?是鲁莽愚蠢,还是背有资深,权利够大的保护伞和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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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13: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支持维权,不向黑恶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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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5 05: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日行一善,顶帖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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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5 08: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是啊各个村关于土地的事,都是说底帐丢了,毁了等,让老百姓无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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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日行一善,顶帖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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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24 19: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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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20: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冷静,遵纪守法的维权,老百姓伤不起!官场的水太深,有几个像安阳王受害者,卖甘蔗的老翁那样的运气,虽然不幸但也是幸运的,得以幸运的避护,得以申冤取得公道!谨慎维权,仅邳州论坛上的不平事就足以让人唏嘘了,毕竟是法律健全的社会尚且如此,那些看得见的看不见的不平事更是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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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23: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势将黑恶扬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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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22: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比违法之人更可恶的人应该是颠倒是非,扭曲黑白,无视公道的当权者,他们助纣为虐,充当保护伞,公权私用!一份是颠倒事实且被采用的调查结果,一份是并未履行且是参于人员所谓的公平的处理结果,十六七年树龄被连根拔除的27棵银杏树的价值,300元作为部分赔偿,后由村治调主调到市场询价再补足不足部分,从2020年2月29日签下,至今并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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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1-12-9 13: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厨房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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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2 03: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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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 04: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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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3 18: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三年疫情,三年维权路,写尽辛酸血泪!农民诉无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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