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00|回复: 0

跟着古人去烧烤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3-4-23 0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徐州

烧烤啤酒小龙虾,夜市必备嗨到炸!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夏天三件套又双叒叕上线了!

在中国人琳琅满目的美食世界里,滋滋冒油的烤串、热辣入味的小龙虾,其实并不考究,也缺少美感,但就是这种大道至简的烹饪方式征服了万千中国人的味蕾,成为成年人夜生活的标配,甚至一座城市的标签。

■谁发明了烧烤

人类吃烧烤的历史十分久远,目前学界比较普遍的观点是,人类在茹毛饮血的年代,意外吃到了因雷击引发山火烤熟的食物,从此便学会了用火烤制肉类。考古学家在山顶洞人遗址等旧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了许多动物烧骨,说明这一时期的人类已经学会了人工取火。而后在距今约7000年前的浙江嘉兴马家浜文化遗址中,又出土了一件马家浜文化陶炉箅,和今天的烧烤架有异曲同工之妙,被认为是烧烤架的“鼻祖”。这说明至晚到新石器时代,长江下游地区的先民们就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烧烤”手艺了。

■跨越2500年的邳州烧烤

那么,邳州先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现“烧烤自由”的呢?让我们先来看看珍藏在邳州市博物馆里的两件“宝贝”。

铜吊炉:长52厘米,宽38厘米,高26厘米,分为盘体和底座两部分。盘为直口,折沿,斜折腹,平底。盘口沿两面各爬有一螭虎,前二爪抓盘口,嘴衔盘沿,虎耳竖立,尾巴上翘。盘肩有两环形钮,套有提链,颈、肩部饰蟠蛇纹。底座为长方框,铸有24根小支柱,一端接方框底座,另一端承盘体,盘底有烟炱痕迹,整体厚重,形制较大,说明其主人身份尊贵。

铜方炉:国家二级文物。长21厘米,宽16.7厘米,高11厘米。由上、下两长方形盘状器合铸而成。上盘四顶角呈攒尖状向外撇出,下盘四面均无堵,底部有四足。通体素面无纹饰。

1993年,邳州市戴庄镇九女墩三号墓出土了一批青铜器,这是首次在徐国故土未被盗扰的王室贵族墓地中出土的成组青铜器。铜吊炉、铜方炉就是墓主人重要的随葬品,距今至少有2500多年的历史。关于它们的用途,专家认为是用于烧烤食物的炊具。

商周时期,人们的烹饪方法主要是烹和炙,烹是用大锅煮,炙就是烤。智慧的中国人在反复实践中,探索出三种烧烤技法:燔、炮、炙。所谓“燔”,就是直接把食物囫囵放在火上炙烤;“炮”,则需要事先用草或湿泥把食物包裹起来再烤,类似于现在“叫花鸡”的做法;“炙”,就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再串起来烤,可以看作是“烤串儿”的雏形。“燔、炮、炙”常常组合使用,比如《诗经·小雅·瓠叶》中就记述了一户人家采用这三种烧烤方法,对野兔来了个“一兔三吃”:“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

和今天的烧烤在夜市唱主角不同的是,先秦时期的烧烤是祭祀、宴饮等正式场合的必备美食。从野生的飞鸟到家养的家禽,从水里游的到地上跑的,万物皆可烤。湖北随州擂鼓墩曾侯乙墓中就出土了一件炉盘,和邳州市博物馆的铜吊炉结构非常相似,炉内发现了木炭,炉盘残留鲫鱼的鱼骨。而广州南越文王墓出土的三套用于烤肉的铜烤炉,其外观和铜方炉也颇为相似。

和今天烧烤必配啤酒差不多的是,古人在食用烧烤时也会配上美酒。《诗经·大雅·凫鹥》的“旨酒欣欣,燔炙芬芬”,《诗经·大雅·行苇》的“醓醢以荐,或燔或炙”等等典籍中,都记载了这一礼仪。九女墩三号墓中就出土了各式各样的酒具,包括尊、壶、觚等等。

既然烧烤人人中意,那么历史上爱吃烤肉的有名有姓的人有哪些呢?孟老夫子绝对算一个。《孟子·尽心下》篇就记载了孟子以烤肉为由头,向学生讲授孝道的故事。

孟子的学生曾子的父亲爱吃一种叫作羊枣的果子,所以曾子就不再吃羊枣了。孟子的另一个学生公孙丑问孟子:“烤串和羊枣哪个更好吃啊?”孟子回答说:“当然是烤串了!”公孙丑不解:“既然这样,为什么曾子吃烤串,唯独不吃羊枣呢?”孟子解释说:“烤肉串人人爱吃,而羊枣却是曾子父亲最爱吃的。这就像是避讳父母的名,却不避讳姓;因为姓是大家共用的,名却是个人专用的。”这则小故事虽然本意在于教导世人孝顺父母的道理,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烧烤自古以来就具有超高的国民度。

然而,“烧烤”的“烤”字并不像它的历史那么久远。而是由国画大师齐白石上世纪三十年代为北京“清真烤肉宛”饭馆题写字号的时候,根据形声字的造字法发明的。写完之后,齐白石担心有不妥,又增加了两行注脚:“诸书无烤字,应人所请自我作古。”后来,这个“烤”字被广泛使用,各种字典在重新编辑时,都把它收录了进去。

烧烤作为人类最原始的烹调方式,不仅深受国人的喜爱,在国际上也备受欢迎,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都有独具特色的烧烤美食。也许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吃烧烤,吃的不仅仅是美食,更是一种文化、一种哲学。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