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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邳州议堂镇、刘桥村强征一组、三组每户村民1500元修路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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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7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修路户户通政策的核心是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不得强制向农民集资、摊派费用,且国家召开全国农村公路座谈会也明确强调农村公路修建是造福于农民的公益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农民强征费用、抵工、充物料,当前被强行征收的农户多为60-80多岁的农民,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耕种的2-3亩土地,解决生存问题都很吃力(镇和村里的这些臭虫烂虾怎么下得去手的,吃相实在是难看),再被强行征收无疑是增加了他们负担 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有悖于修建农村道路发展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初衷。
“迟来多年的修路预算补贴款”是否真正用到了专款专用?它真正的去向到了哪里?若强破征收的合计费用,用于当前物价修建道路是否超额完成既定预算的目标还有结余?村集体的财务以及每年的各项补贴款是否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希望相关单位能够真正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贯彻落实好中央政策,早日路路通、把树栽、让花开,归还非法集资 ,处理相关责任人,免得再让镇和村里的几条蛀虫在其岗位上继续腐蚀我党红利,破坏群众感情,损毁我党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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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8 0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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