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加林木业损害工伤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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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5 18: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加林木业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社保医保,严重违反规定,劳动局是否对该企业进行查处,监督与处罚。请劳动局及监察部门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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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6 07: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工伤保险条件》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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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6 12: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2015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部分  类别  死亡赔偿金  抚养费  丧葬费  不满60周岁(超过60周岁的,每超一岁减一年) 75周岁以上的计算5年 男超60周岁,女超55周岁,超60周岁每超1岁减一年,子女抚养至18周岁 6个月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119元  城镇 29222元/年×20年=584440元 29222元/年×5年=146110元  18323元/年×抚养年限/抚养人数  18323元/年×5年/抚养人数  农村  11882元/年×20年=237640元 11882元/年×5年=59410元 7962元/年×抚养年限/抚养人数 7962元/年×5年/抚养人数  伤残赔偿部分 (不满60周岁(超过60周岁的,每超一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计算5年)  农村居民:54.37元/日     城镇居民无工作:80.06元/日    城中村:67.21元/日 类别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11882元)  城中村   一级 29222元X20年X100%=584440元 11882元X20年X100%=237640元 411040  二级 29222元X20年X90%=525996元 11882元X20年X90%=213876元 369936  三级 29222元X20年X80%=467552元 11882元X20年X80%=190112元 328832  四级 29222元X20年X70%=409108元 11882元X20年X70%=166348元 287728  五级 29222元X20年X60%=350664元 11882元X20年X60%=142584元 246624  六级 29222元X20年X50%=292220元 11882元X20年X50%=118820元 205520  七级 29222元X20年X40%=233776元 11882元X20年X40%=95056元 164416  八级 29222元X20年X30%=175332元 11882元X20年X30%=71292元 123312  九级 29222元X20年X20%=116888元 11882元X20年X20%=47528元 82208  十级 29222元X20年X10%=58444元 11882元X20年X10%=23764元  41104   伤赔偿部分     统筹地区平均工资:4244元/月  类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 津贴  一级 27个月(本人工资)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资 90%  二级 25个月(本人工资)   85% 三级 23个月(本人工资)   80% 四级 21个月(本人工资)     75% 五级 18个月(本人工资) 22月X4244元=93368元 36月X4244元 =152784元  70% 六级 16个月(本人工资) 18月        =76392元 30月         =127320 元   60%  七级 13个月(本人工资) 13月        =55172元 20月         = 84880元  八级 11个月(本人工资) 10月        =42440元 16月         = 67904元  九级 9个月(本人工资) 7月         =29708元 12月         = 50928元  十级 7个月(本人工资) 4月         =16976元 8月          = 33952元    工 亡 赔 偿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抚恤金(本人工资)  丧葬费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元28844元X20=576880元  (男满60,女满55周岁,子女抚养至18周岁) 配偶:40% 其他亲属30% 孤寡:另外增加10% 6个月统筹工资  4244元X6月 =25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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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6 12: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劳动监察部门没有对该企业进行监督,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失职,应当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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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0 10: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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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0 1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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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0 15: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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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1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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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才子翻转天邝南海口中的好官: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为国为民,求新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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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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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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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来自 6楼
发表于 2017-3-3 17:35 |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依法做出裁决(邳劳人仲案字[2016]第22号裁决书)。经调查,您对仲裁裁决不服已诉至人民法院,因此邳劳人仲案字[2016]第22号裁决书并未生效。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您是八级伤残系男性工人,出生年月为1952年2月24日,2016年1月22日申请仲裁时已满60周岁,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且您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已与加林木业解除劳动关系,故您要求加林木业支付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无法律依据。
关于您反映的用工未办理养老保险问题,我局已责成劳动监察大队对用工企业进行调查,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限期责成单位登记申报。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日


“我局已责成劳动监察大队对用工企业进行调查,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限期责成单位登记申报。”这是忽悠老百姓的谎言,你们敢把调查结果在此公布吗???????????????????????????????????你们就是这样哄骗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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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0: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湖州
关于江苏觉悟律师所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投诉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徐州加林木业厂工作6年,2014年7月7日工伤8级伤残。江苏觉悟律师所与我签订《民事委托协议书》“乙方因加林厂劳动争议案,委托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指派胡正刚(13813278158,擅自放弃我法定权益,造成我经济损失36.68万元)、许威(13585361525,拒不出庭代理),作为李洪营的代理人。如因律师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律师费全额退还,并赔偿乙方损失。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徐州仲裁委仲裁。”起诉,邳州市法院口头要仲裁书。申请仲裁,徐州仲裁委不给书面理由拒不受理。
我两次向邳州市司法局投诉,都回答“他是挂铜山的牌,我局管不着。”
据此投诉,请按《律师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查处,以儆效尤,为我讨得公道。
致礼!
投诉人:李洪营
2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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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8 10: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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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8 11: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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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9 09: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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