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收钱而不承担责任的物业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18-12-14 10: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要这物业有何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8-12-17 1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武汉
以前是经常吵架,运河所的报警记录应该不少,现在是不吵不闹直接堵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8-12-17 13: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真坑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8-12-17 17: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该交还是要交的,大家都不交,以后更没有人管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9-3-19 11: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收费没有公示,没有正规标准,没有正规票据,自称是运河街道物业办的,收破烂的,卖菜煎饼的,立广告的都要收钱,物业办公室的名称是志愿者服务站,这就是韩世物业,不知是怎么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9-3-19 11: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收费没有公示,没有正规标准,没有正规票据,自称是运河街道物业办的,收破烂的,卖菜煎饼的,立广告的都要收钱,物业办公室的名称是志愿者服务站,这就是韩世物业,不知是怎么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