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邳州这些地方增设充电桩5万个!
  • “云溪雅苑”项目中涉虚假宣传及价格欺诈
  • 邳州丰华街丰华苑小区(原二庙农民公寓)西
  • 雷电!雷雨!邳州发布重要提示!
  • 重要提醒!雷雨、大风马上到邳州
  • 邳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开展清明祭扫活动
查看: 6605|回复: 1

[法律知识]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之后,应该怎么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3-15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无锡

首先,事故发生之后,农民工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了询问笔录等,以此证明农民工是在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受伤的。

其次,在无法确定具体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依法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最后,当农民工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时,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1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徐州
邳州市博仁心理咨询中心  13705221309(微信同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