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妖精奶奶

云鼎新福地上房 大姑姐外甥欺人太甚,我与大家说说事情经过,让邳州论坛的朋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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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04: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qinmuhanfeng 发表于 2021-01-27 22:07
协议干嘛涂改,请问你用什么上的房!!!有合法手续吗?所有手续都是我名字!是你的你可以法院起诉!!滥用职权!以权牟私,协议怎么签的你不知道,在大队当干部欺瞒逼迫签的的协议!

但是那是人家的宅基地呀!你但凡有点良心怎么着给一套107平的房子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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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07: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自家人再好,因为钱可以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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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3 1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深圳
一切向钱看,管他们是什么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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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5 10: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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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5 14: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没一个从法律上对此事做出评价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很关键的法律问题:
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房屋所有权应该属于谁

无论当事人对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所有权有无约定,该房屋都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宅基地所有权,无论何时何地,都属于国家。
个人对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所以,即使双方在建房前有约定,也是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此事走法律流程,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毫无疑问,最终会胜出。

事情经过,经过双方充分的发帖回帖,大致了解。
但还是有几个问题:
1、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到底是谁?
是弟弟,还是弟弟和姐姐共同的老人,也就是他们的父亲,是否还健在。
如果健在,就是老人说了算。
如果不在,就有遗嘱说了算。没有遗嘱,那就是姐弟拥有同样的继承权。

2、如果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属于弟弟。
那么拆迁的两套房子和现金补偿,从法律上来讲,都应当属于弟弟。
弟弟需要对姐姐当年的建房款做出相应补偿。

经常听人说,亲情无价。
事实证明,亲情有价。
说亲情无价的时候,价码不够。

闹一闹也好,让亲情的归亲情,法律的归法律,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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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5 2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起个名字难得很 发表于 2021-2-15 14:52
没一个从法律上对此事做出评价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很关键的法律问题:
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房屋所有 ...

个人认为你前面三句话说的特别好,至于后面的姐姐弟弟,宅基地所有人,老人,遗嘱之类的我感觉很好笑,不知是被帖子误导了还是怎么的。还有你说宅基地所有人拥有房子和拆迁补偿款的所有权,先不说具不具备法律依据了,我就想问你为什么拆迁的一切手续不是所谓的宅基地所有人的名字,而他只是签了一个只要一套房子的协议呢?我是一个外地人,没钱没权没后台,这难道是因为亲情吗?舅舅对外甥的厚爱?你可以再关注一下里面有个投诉云鼎新福地物业违规上房的帖子,综合一下再看看,再评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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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6 08: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llin 发表于 2021-2-15 22:35
个人认为你前面三句话说的特别好,至于后面的姐姐弟弟,宅基地所有人,老人,遗嘱之类的我感觉很好笑,不 ...

你是上论坛找认同来了,不同意的,就是好笑的。
好好读读《民法典》第十三章三百六十二条起,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别把自己弄得跟个文盲一样。

在别人宅基地上盖房,别人拥有宅基地上一切附属物的所有权。你拥有的是居住权。

你的反问,根本站不住脚。
别人也可以反问你,既然你声称拥有拆迁权利,你为啥还要签协议?出于外甥对舅舅的孝顺吗?

别人不借宅基地给你盖房,你建的空中花园?

饮水思源,喝水不忘挖井人。
你这人,见利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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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6 08: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贪心不足,没有地皮,你啥也没有。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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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6 13: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不禁长叹:社会高速发展,为什么人情却越来越薄如纸?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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