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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高修娥涉嫌非法侵占五千余万元集体资产严重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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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5 1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关于举报高修娥涉嫌非法侵占五千余万元集体资产严重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信

        现就邳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原下属企业改制过程中,高修娥涉嫌非法侵占集体资产五千余万元、违规任职、侵害职工权益、偷税漏税等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实名举报如下,恳请依法彻查、追责问责,维护集体利益与职工合法权益。
        一、改制背景与改制办既定方案。
        2001年,邳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为下属基层企业规避债务、留存集体资产,以“借屋避雨、资产名义划转”的方式操作,实质仅变更主体、保留集体资产属性。同年10月10日,原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八大公司之一的邳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商贸公司),经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指挥部〔2001〕20号文件批复改制为邳州市佳联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佳联公司)。
        批复文件明确:同意由商贸公司13名中层以上干部零值买断企业产权,以现金59万元出资入股组建佳联公司;新公司承担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接收原全体职工,享有原企业法人财产权;党团、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按规定上缴管理费。改制方案亦按上述内容上报备案,但实际执行中遭恶意篡改,出现“狸猫换太子”式违规操作,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职工权益遭严重侵害。
        二、查实的重大违规违法事实。
        1. 核心人员违规任职,改制主体严重不符规定。
       改制批复限定由商贸公司13名中层以上干部出资改制,但实际掌控佳联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兼经理的高修娥,并非该13名中层干部,仅为城关供销社下岗职工;其任职未经邳州市供销总社党委研究、正规任命,程序严重违法。且13名符合资格的中层干部中,仅5人参与改制,其余8人被无故排斥,改制决策完全背离批复与公开原则。
        2. 集体资产被私相侵占,涉嫌巨额资产挪用、违规抵押。
        原属供销系统的集体资产,在改制后被实质转为高修娥个人控制;其利用佳联公司名下集体资产作抵押,于2018年间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1900万元贷款,用于购置私人别墅,将集体资产权益挪作个人私用,涉嫌非法侵占、挪用集体资产。
        3. 遗留债务长期拖欠,拒不履行改制承接义务。
        原商贸公司所欠农业银行50余万元贷款,改制后佳联公司长期分文未还,拒不承担批复明确的债权债务承接责任,损害国有及集体金融债权。
       4. 长期拒缴上级管理费,脱离供销系统监管。
        改制协议及管理要求明确需按规定向邳州市供销总社缴纳管理费,但佳联公司自成立以来,25年间(2001年10月~2026年7月)从未上缴,规避行业监管,割裂集体资产隶属管理关系。
       5. 坐拥高额资产收益,拒不落实职工社保,严重侵害职工权益。
        佳联公司现掌控资产估值五千余万元,含沿街门面房40间、2000余平方米综合楼,年租金收入超150万元,长期产生稳定高额收益;但始终未为原企业259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法定社保费用,漠视职工基本保障权益。
       6. 恶意拒接职工、违规清退人员,安置程序完全违法。
        改制批复要求全员接收原企业职工,实际佳联公司未接收一名职工;259名职工遭软暴力逼迫下岗分流,无合法安置预案、无分流再就业保障方案,相关处置决议未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未履行民主程序,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非职工真实意愿,属违规强制清退,造成大批职工生活困难。
        7. 违规在岗、涉嫌长期偷税漏税。
         高修娥已退休15年(2011年),仍长期把持公司管理职权、违规在岗履职;任职期间,公司巨额租金收入、经营收益未依法足额申报纳税,涉嫌严重偷税漏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
       三、举报诉求:
       1. 依法彻查高修娥在企业改制、资产处置、任职履职、资金使用、税务申报等环节的违纪违法事实,追究其党纪、政务及法律责任,严惩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的不法行为。
        2. 依法追回被侵占的集体资产五千余万元及25年累计租金收益,将佳联公司资产与经营管理权恢复归邳州市供销总社统一监管,纠正改制违规后果。
        3. 责令补缴25年应缴市供销总社管理费,足额补缴259名职工历年欠缴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妥善落实职工安置、补偿及后续保障。
       4. 依规免去高修娥相关职务,厘清企业权属,规范供销集体企业管理,正本清源、维护集体资产安全与职工合法权益。
       以上举报内容均有事实依据,相关书证、人员线索可配合核查提供,恳请上级部门重视督办、公正处理,还职工公道、护集体资产。

                                       举报人:颜培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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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9 11: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如果有人硬要把你逼成对手,那你千万不要让他失望,一定成为合格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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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18 16: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信与不信 发表于 2026-08-0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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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20 06: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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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22 12: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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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4 08: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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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4 19: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信与不信 发表于 2026-08-0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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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5 09: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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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楼主| 发表于 2026-9-25 18: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信与不信 发表于 2026-08-0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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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楼主| 发表于 2026-9-26 09: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江湖的规矩就是你发自己的光就好,不要去吹灭别人的灯,如果有人要吹灭你的灯。请你记住,把他的灯也吹灭,顺便拔了他的灯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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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26-9-27 10: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信与不信 发表于 2026-09-2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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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楼主| 发表于 2026-10-4 09: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信与不信 发表于 2026-09-2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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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楼主| 发表于 2026-10-7 19: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不看谁笑的早,就看谁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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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楼主| 发表于 2026-10-8 09: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信与不信 发表于 2026-10-07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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